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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三、球員、教練註冊===
 
===三、球員、教練註冊===
 
===四、新人選秀===
 
===四、新人選秀===
*'''國手條款''':入選正式國際賽([[亞錦賽]]、[[亞洲運動會]])12人名單的球員,最低薪資保障為新台幣1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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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本會召開WSBL球團會議研議選秀辦法內容,經會議中達成共識明(108)年度WSBL開始辦理新人選秀,凡具有HBL甲級、UBA公開一級經歷之球員均可報名,前二輪獲選球員可獲得薪資保障,各球隊亦可在建教合作學校中優先保留球員。 今日教育部體育署及四支WSBL球團均派員出席,經過充分討論後決議明年度起實施選秀制度,選秀方式與SBL相同依據前一季例行賽名次,每輪依序由上季最後一名先選,次由最後第二名接續遴選球員,直至所有球隊放棄為止。薪資待遇第一輪獲選球員保障月薪45000元、第二輪獲選球員保障月薪40000元,如入選國際賽中華隊正選名單(瓊斯盃、世大運、青年隊除外)薪資保障月薪55000元起。 另針對國內女籃生態,明年度各球隊可保留五位建教合作學校之球員,109年度每隊保留三位,110年度起不保留,將在實施前視當時現況再行研議。
新人選秀會自第第十五季開始實施,期間受限於大專條款過渡期,加上制度本身的不完善,導致引起不少爭議。然而各球團與籃協依然沒有主動去充實選秀會制度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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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 年度各隊可遴選 5 位建教合作球員、109 年度各隊可遴選 3 位建教合作球員、110 年度起不保留,實施前將視當時現況再行研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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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<font color="#6B8E23">'''選秀方式''':第九季前採用的S型選秀是首輪由上季例行賽第7先選,第2輪則由上季第1先選。籃協指出S型選秀對於平衡各隊實力無法有效幫助,因此第十季改採依序選秀,每輪皆從上季排名第7的球隊開始選起。</font>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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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報名選秀會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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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不曾在WSBL各球團註冊、登錄與上場的球員,亦不可與任一球團及相關企業有合約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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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年滿十八歲或高中畢業,曾經打過高中甲組籃球聯賽,或大專公開男一級籃球聯賽的球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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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沒打過高中、大專籃球聯賽,但獲得WSBL球團推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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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報名參加選秀的新人,都需填寫完全並遵守WSBL選秀會相關規範和約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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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選秀會背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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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建立選秀機制與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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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均衡四支球隊實力與培養新人的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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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選秀會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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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選秀會將依當季例行賽排名,由第四名的球隊先選,至第一名的球隊,其他依序類推,選秀輪次不設限,直到該輪四隊都放棄挑人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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