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在編輯 韋陳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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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*[[2008年]] -- 於[[2007年]]間與時任[[台灣銀行籃球隊]]隊長的[[簡明富]]帶領[[台銀]]球員進行「[[籃球]]示範教學營」活動,涉嫌浮報差旅費,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,於[[2008年]]依詐欺罪嫌將兩人判予緩起訴處分,兩人需向台灣更生保護會台北分會支付金錢,[[簡明富]]並應提供四十小時的義務勞務,球團方面則將兩人各記兩次申誡。 | :*[[2008年]] -- 於[[2007年]]間與時任[[台灣銀行籃球隊]]隊長的[[簡明富]]帶領[[台銀]]球員進行「[[籃球]]示範教學營」活動,涉嫌浮報差旅費,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,於[[2008年]]依詐欺罪嫌將兩人判予緩起訴處分,兩人需向台灣更生保護會台北分會支付金錢,[[簡明富]]並應提供四十小時的義務勞務,球團方面則將兩人各記兩次申誡。 | 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