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籃球規則變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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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

新規則 原規則
進攻免責區的線也算在進攻免責區裡
國際賽可以用0、00、1~99等號碼 原本只能用4~15號
每一隊第四節最後兩分鐘至多只能請兩次暫停。 原本無限制,而下半場最多擁有三次暫停機會,所以可以喊三次
碰觸籃圈後進攻方仍擁有球權,時間重設為14秒 原本重設為24秒
兩次技術犯規要出場 原本不需要出場,只計入個人犯規,依個人犯規總次數決定出場與否。
技術犯規只罰一次球 原本兩次
第四節或延長賽最後兩分鐘,發球時球尚未離開發球員的手,場上防守球員對進攻球員做肢體碰撞,為不合運動道德犯規
擴大重播檢視判決:
  • 各節或延長賽結束時
    • 檢視buzzer beater是否在時間終了前離手
    • 發生違例、犯規等狀況時,檢視時間是否走完,如否,一併檢視剩餘秒數
  • 第四節或延長賽最後兩分鐘時
    • 是否在24秒進攻時限到之前出手
    • 出手和任何犯規同時發生(包括無關出手者的犯規),檢視球是否在犯規發生前離手
    • 出界球的判斷
  • 任何時間
    • 判斷兩分或三分
    • 比賽計時器或24秒計時器發生問題,檢視剩餘時間
    • 檢視正確的罰球者
    • 檢視有哪些參與鬥毆的人
原本只有各節或延長賽時間結束時,可以判斷球是否在時間終了前離手
球隊名次,依下列順序判定:
  1. 戰績 ,若戰績相同則再看:
  2. 相互對戰勝負 ,若相同則再看:
  3. 得失分差距
原本第三順位是「得失分商率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