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mes Naismith: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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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2月18日 (日) 14:10的修訂版本
詹姆斯·奈史密斯博士為美國麻塞諸塞州春田市基督教青年會學校體育教師,於1891年發明「籃球」運動,當時是以球向裝桃的籃子投擲為目標,故取名為籃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