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mes Naismith: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

出自台灣籃球維基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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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沒有差異)

2011年12月22日 (四) 16:22的修訂版本

  詹姆斯·奈史密斯博士為美國麻塞諸塞州春田市基督教青年會學校體育教師,於1891年發明「籃球」運動,當時是以球向裝桃的籃子投擲為目標,故取名為籃球。